查新及新用途IECSC Searching & New Use Checking
新物质备案Filing/Record Notification
简易登记Simplified Registration
常规登记Full Registration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
符合下面条件的应当办理常规登记:
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0吨以上的,应当办理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以下简称常规登记)。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周期:
前期准备时间:1-2个月
试验周期:9-36个月
登记卷宗准备时间:1-2个月
主管部门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补正时间)
专家技术评审:60日
如经技术评审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不充分的,申请人应按补充通知要求在6 个月内一次性补充相关申请材料
审批时间:20+10个工作日
常规登记总周期预算:依据物质特性、PBT属性、已有数据情况和用途,以14-40个月为宜
常规登记申请材料:
主要包含申请表、测试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属于高危害新化学物质)。其测试数据的具体要求需要依据物质的特性和用途进行个案分析。
后期监管:
详细登记后监管细则请参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第七部分——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跟踪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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