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J.M. Huber Corporation等单位的4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4月18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5年第4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 受理号 | 物质名称 | 申请人/代理人 | 活动类型 |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
1 | C1-240017 | 二磷酸锌盐与1,3,5-三嗪-2,4,6-三胺的化合物(1:1:2) | J.M. Huber Corporation/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进口 | 无 |
2 | C1-240054 | (7S,9aS)-7-[(苄氧基)甲基]八氢吡嗪并[2,1-c][1,4]噁嗪二草酸盐 |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 |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
3 | C1-240069 | 碳酸二-2-丙烯-1-基酯与二乙二醇、新戊二醇和季戊四醇的反应产物 | Mitsui Chemicals, INC./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 进口 |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
4 | C1-240078 | (S)-3,3-二甲基-2-(2,2,2-三氟乙酰氨基)丁酸 | 凯莱英医药化学(吉林)技术有限公司 | 生产 |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