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的6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1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5年第3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 受理号 | 物质名称 | 申请人/代理人 | 活动类型 |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
1 | C1-240028 | 3-乙基-3-[(环氧乙烷-2-基甲氧基)甲基]氧杂环丁烷 | 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 |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
2 | C1-240034 | 掺杂锰、镁、镍和钛的氧化钠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 | 无 |
3 | C1-240047 | 3-(二氟甲基)-5-氟-1-甲基-1H-吡唑-4-碳酰氟 | 山西玉龙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 | 无 |
4 | C1-240048 | 6-氯-4-(4-氟-2-甲基苯基)吡啶-3-胺盐酸盐 |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 |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
5 | C1-240073 | 4,5-二氨基-1-(2-羟乙基)吡唑硫酸盐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 | 无 |
6 | C1-240098 | 3,4-二氢-2H-1,4-苯并噁嗪-6-醇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