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公示公告
关于2025年第1批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5-04-01 visibility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三洋化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ENEOS Corporation(代理人: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5年第1批拟批准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表

序号

中文名称

登记的新用途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1

支链烷基苯磺酸二烷基咪唑鎓盐

树脂用抗静电剂

加工使用过程中妥善处理含申请物质的废气和固体废物,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控制标准。

2

磷酸二烷基酯的金属盐

燃气发动机油润滑添加剂

机油灌注过程中妥善处理含申请物质的固体废物,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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