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登记
什么是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
2022-09-14 visibility

        为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科学、有效评估和管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和新化学物质备案。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或者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

一、什么是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
符合下面条件的应当办理常规登记:
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0吨以上的,应当办理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以下简称常规登记)。

二、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境外申请人);
4)授权委托书(如需);
5)测试报告或者资料;
6)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7)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高危害)
8)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材料(如需);
9)落实或者传递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承诺书;
10)测试机构条件资料;
11)申请人已经掌握的申请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特性和环境风险的其他信息。

 
三、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答: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周期与流程图如下: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周期:
1)前期准备时间:1-2个月
2)试验周期:9-36个月
3)登记卷宗准备时间:1-2个月
4)主管部门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补正时间)
5)专家技术评审:60日
6)如经技术评审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不充分的,申请人应按
补充通知要求在6 个月内一次性补充相关申请材料
7)审批时间:20+核发登记证10个工作日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总周期预算:依据物质特性、PBT属性、已有数据情况和用途,以14-40个月为宜
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流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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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之后申报人需要做些什么?答:后期监管内容如下:
1)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持有人应按照登记证载明事项开展活动。
2)加工使用者不得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
3)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不得转让。
4)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新化学物质列入IECSC名录之日止。
5)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应向下游用户传递新物质相关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证据
妥善保存。
6)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首次生产活动或者首次进口并向加工使用者转移之日起六十
日内,提交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报告。
7)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上环境管理要求规定了提交年度报告要求的,登记证持有人或者其指定代
理人应按照规定,自登记之日次年起,每年4 月30 日前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
8)登记材料以及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详细登记后监管细则请参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第七部分——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后的跟踪管理要求。
 
友情提示:
1)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适用于“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等特殊形式;
2)其中指定的生态试验需要使用中国供试生物完成;
3)物质的基础性质、用途、申报量、蓄积性、降解性和毒性等前期判断对于项目的部署具关键的指
导性意义,需要分析物质的特性和用途以便给出最高效的测试方案组合。博力康宁整理了如上供
您参考,如果在自评估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或者邮件进行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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