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CFSA就食品接触用粘合剂(含压敏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需6月24日前反馈,如需征求意见稿请联系博力康宁。
CHSA征求意见原文:
各位行业、企业代表:
按照粘合剂标准会议讨论情况,现将我们目前汇总的两个物质名单发给大家征求意见,请注意以下几点:
1.附录A为食品接触用粘合剂(压敏胶除外)允许使用的原料物质名单,附录B为食品接触用压敏胶允许使用的原料物质名单。
2.目前两个名单中的物质均为我国已批准物质,来源于GB9685-2016和卫生计生委公告(107种树脂名单和其他公告),如拟提出新增物质,应仅来源于标准与公告;
3.请协助核查两个名单中的物质是否可用作粘合剂用原料物质,如其用途仅为粘合剂中的添加剂,不作为原料使用,请提出;
4.附录B为压敏胶用原料物质名单,请核查是否有我国已批准过的、可用作压敏胶的其他物质未列入该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