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12号令简化了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程序,将取消五年活动报告的相关要求。取得常规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自首次登记之日起满五年的,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名录》,并予以公告。对PB、PT,或者BT新化学物质,列入《名录》时应当注明其允许用途。对高危害新化学物质以及PB、PT或者BT的新化学物质,列入《名录》时,应当规定除年度报告之外的环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