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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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力康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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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学物质的定义:《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中指出“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调整并公布,包括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以及2003年10月15日以后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列入的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查新的定义:查新是指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检索确认每种预申报物质是否为新物质的工作,查新判断该物质是否需要进行申报登记的前置条件,是新化学物质管理的“源头”工作。新化学物质查新分为自行查新和委托查新两种方式:1.自行查新:即申报人通过网上查询、购置《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书、购置《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单机版光盘等形式自行进行的查新方式。(您可以在下方下载“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或者查看底部联系方式与我们交流。2.委托查新:即申报人委托环保部固管中心进行查询检索的查新方式。委托查新需下载委托查新软件到本地,安装后根据要求填写委托申请相关信息,打印纸张件并上传电子数据等一系列工作。固管中心将收取RMB3,000的查新服务费。但委托查新不但可以进行公开库的检索,也可以进行保密库的检索,并且政府部门会给出查新的确认函。 关于新用途环境管理: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中指出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按照现有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但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规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对此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已列入《名录》且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拟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或者加工使用者均可以作为申请人。进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以及该物质用于新用途的环境暴露评估报告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根据新用途的特定暴露途径提供相关危害特性测试报告或者资料。       2013版的IECSC名录共计45612种物质,其中,公开库一共42342种物质可以自行查询。从2013版名录发布至2024年0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告过24个批次的名录增补,一共涉及1399个物质。如果您不方便自行查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我们,博力康宁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4-10-30 visibility 155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备案(简称“备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办理备案: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足1吨的;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或者属于低关注聚合物的。 新化学物质备案申报周期:申请人提交完整齐全的备案材料后,网上登记系统自动发送备案回执。申请人即可按照备案内容开展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 敬请留意: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其所属的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对备案材料的符合性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足以判别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要求一次性补正相关材料。经抽查发现备案物质不符合备案条件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备案。申请人应当承担《办法》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并按《办法》规定申请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或者简易登记证。 新化学物质备案申请表:请在“下载中心”自主下载。 后期监管:1. 备案申请人应按照备案事项开展活动。2. 加工使用者不得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3. 备案材料以及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详细登记后监管细则请参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第七部分——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跟踪管理要求。 友情提示:聚合物备案的要求较为复杂,如果对其“排除情形”和具体材料要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或者邮件进行问询。 
2024-10-30 visibility 60
符合下面条件的应当办理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吨以上不足10吨的,应当办理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以下简称简易登记)。 登记周期:前期准备时间:1个月试验周期:4-10个月登记卷宗准备时间:10-20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补正时间)主管部门技术评审:30日如经技术评审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不充分的,申请人应按补充通知要求在6 个月内一次性补充相关申请材料审批时间:20+10个工作日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总周期预算:依据物质特性和已有数据情况,以7-13个月为宜。 简易登记申请材料:主要包含申请表、测试报告、以及申请物质的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判定结论及依据等材料。其测试数据的具体要求需要依据物质的特性和用途进行个案分析。 后期监管: 登记证持有人应按照登记证载明事项开展活动;加工使用者不得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不得转让;简易登记的物质不能进入IECSC名录;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应向下游用户传递新物质相关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证据妥善保存;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首次生产活动或者首次进口并向加工使用者转移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报告;登记材料以及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详细登记后监管细则请参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第七部分——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跟踪管理要求。 友情提示: 登记适用于“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等特殊形式;其中指定的生态试验需要使用中国供试生物完成;物质的蓄积性、降解性和毒性的判断对于项目的前期部署具有指导性意义,需要分析物质的特性和用途以便给出高效的测试方案组合。
2024-10-29 visibility 7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或者简易登记证或者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 符合下面条件的应当办理常规登记: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0吨以上的,应当办理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以下简称常规登记)。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周期:前期准备时间:1-2个月试验周期:9-36个月登记卷宗准备时间:1-2个月主管部门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补正时间)专家技术评审:60日如经技术评审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信息保护的必要性说明不充分的,申请人应按补充通知要求在6 个月内一次性补充相关申请材料审批时间:20+10个工作日常规登记总周期预算:依据物质特性、PBT属性、已有数据情况和用途,以14-40个月为宜 常规登记申请材料:主要包含申请表、测试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属于高危害新化学物质)。其测试数据的具体要求需要依据物质的特性和用途进行个案分析。 后期监管:登记证持有人应按照登记证载明事项开展活动。加工使用者不得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不得转让。常规登记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新化学物质列入IECSC名录之日止。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应向下游用户传递新物质相关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证据妥善保存。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首次生产活动或者首次进口并向加工使用者转移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报告。常规登记证上环境管理要求规定了提交年度报告要求的,登记证持有人或者其指定代理人应按照规定,自登记之日次年起,每年4 月30 日前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登记材料以及新化学物质活动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详细登记后监管细则请参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第七部分——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跟踪管理要求。 友情提示: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适用于“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等特殊形式;其中指定的生态试验需要使用中国供试生物完成;物质的基础性质、用途、申报量、蓄积性、降解性和毒性等前期判断对于项目的部署具关键的指导性意义,需要分析物质的特性和用途以便给出最高效的测试方案组合。博力康宁整理了如下供您参考,如果在自评估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或者邮件进行问询。
2024-10-29 visibility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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